离婚后妻子不让孩子和自己见面,男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:
- 协商沟通:尝试与妻子进行友好、理性的沟通,心平气和地阐明自己探望孩子的合理需求,以及父亲的陪伴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,了解妻子不让见面的原因,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,确定合理的探望方式和时间。
- 申请调解:若协商不成,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,如当地的基层调解组织、居民委员会、妇联等。这些部门或组织可能会从中斡旋,促使双方达成关于探望权的协议。
- 提起诉讼: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,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探望权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,对探望的时间、方式等作出判决。若妻子仍不履行判决,男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法院可采取罚款、拘留等措施,强制女方配合男方行使探望权,以维护男方的合法权益。
在整个过程中,要始终将孩子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,避免因探视问题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。